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,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(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),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
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。托收属于商业信用,银行只作为代收和代付的中介,进口商是否付款与银行无关。
托收的种类:
光票托收:主要用于非贸易项下付款,或尾款等。
跟单托收:
一般是指附有商业发票的托收。分为:
付款交单(D/A):指在使用远期汇票收款时,当代收行或提示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和单据,若单据合格进口人对汇票加以承兑
时,银行即凭进口人的承兑向进口商交付单据。这种托收方式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。付款交单对于出口商风险较大,仅次于
先发货后收款的电汇结算方式。
付款交单(D/P):是指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款后方能将单据交予进口商的方式。简单来说就是先付款,然后才能获得文件。
出口商把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,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商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才能交出货运单据。这种托收方式对出口
商取得货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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